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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部门联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 12月20日前未备案将视为“黑中介”
来源:网络整理 作者:admin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9-11-06
摘要:6部门联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 12月20日前未备案将视为“黑中介”
6部门联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 12月20日前未备案将视为“黑中介”

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倩倩、通讯员康忠荣)从省住建厅获悉,今年9月至年底,我省6部门将对发布虚假房源、赚取住房出租差价、捏造涨价信息、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、合同未按规定备案、暴力驱逐承租人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。我省将加强现场巡查、合同抽查、投诉处理,坚决依法取缔一批、查处一批、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。目前,各地专线电话已受理信访投诉举报1656件,查处1471件,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6起。

近日,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、公安厅、市场监管局、银保监局、网信办召开“住房租赁中介市场乱象治理”专题培训动员会,联合印发实施方案。

住建部门将会同行业协会,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认定及备案。12月20日前,没有在全省租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和省房协“阳光中介平台”备案的中介机构,将被视为“黑中介”。目前,全省第一批专项整治活动共清理中介机构7561家,清理从业人员30899人。

我省还将推进真实房源核验服务,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时,须明确标识房源核验二维码,确保真实房源、真实委托;根据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信息,审批承租人申领居住证、提取住房公积金;经备案的非住宅租赁合同,可作为法人住所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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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看东方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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